延伸阅读:
本周2月23日至2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 《修正案 (八)(草案)》进行审议。
刑法修正案(八)的三次审议经历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经过2010年8月23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上经过两次审议之后,本次审议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由于本次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已是第三次审议,因此很有可能获得通过。 另外,车船税法草案获得通过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引人关注的重点话题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因为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而再次受到高度关注。草案规定,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草案进一步明确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界限,并处理好危险驾驶犯罪与交通肇事罪等犯罪的关系。草案在渎职罪一章中增加条款,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单独作出规定。在醉驾问题上,新草案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从重处罚。 该法涉及的热点问题如死刑、、危险驾驶等,引起了多方关注。
另外,全国人大审议车船税法(草案)以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参与程度空前高涨。
来自法律快车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