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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行政首长出庭获先进 公务员奖金涨一成

时间:2011-03-29 13: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3月下旬,江苏海安县委、县政府《201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被告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情况与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年终考核奖挂钩。这一举措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设,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十分罕见。 海安县法院以两任县长章树山、单晓鸣出


  3月下旬,江苏海安县委、县政府《201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行政单位负责人情况与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年终考核奖挂钩。这一举措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设,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十分罕见。

  海安县法院以两任县长章树山、单晓鸣出庭应诉为契机,大力协调和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早在2003年底,海安法院就向县委、县政府发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纳入业绩考核》的书面建议,详细论证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参加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具体考核办法的建议。在2004年发布的《法治海安建设实施纲要》中,县委首次将建立行政首长应诉制度列入考核范畴。2005年7月,《海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正式出台。

  长效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就必须使该项工作与部门乃至个人利益挂钩。本次海安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行政诉讼中每有一起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扣减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分1分,并纳入整体考核,与部门工作人员奖金和扣留的工作性津贴发放挂钩。整体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平均奖金再上浮10%;评为优良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平均奖金再上浮8%;先进单位、优良单位班子成员在本部门工作人员奖金数的基础上,分别再上浮40%和20%;评为较差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班子成员不发奖金,扣留的工作性津贴分别按一定比例返还。

  制度的完善推动了行政首长出庭率的稳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率从最初的70%攀升为近两年的100%,且“一把手”出庭比率大幅度提高,被人民日报等国内一百多家媒体誉为“海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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