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的“黑车”司机往往成为的对象。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抢劫“黑车”司机并致人死亡的罪犯判处。
2009年1月6日晚上九点多,季旭龙、季晓华带着菜刀、榔头等工具,来到江阴市华士镇电脑城门口。两人以租车为借口,乘上小罗驾驶的面包车。当车开到一处村道时,季旭龙突然用驾驶座上的安全带勒住小罗的脖子,季晓华则用菜刀威逼小罗交出钱财。搜到175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后,两人将小罗勒死。
类似的悲剧还发生在2009年1月21日晚上。当晚,黄迁租用小林驾驶的的小轿车时发现小林随身带了不少现金,于是产生抢劫念头。途中,黄迁拔出随身藏着的刀逼迫小林交钱。遇此情景,小林大声呼救,黄迁用手捂住小林嘴巴并用刀猛刺,随后拿走现金2500元,并弃车逃离现场。
经审理,法院以判处人季旭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季晓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黄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出租车司机,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有多人租乘车辆跑长途或者到偏僻地方,尽量避免单独出车,特别是非法营运的车辆,往往成为犯罪分子抢劫的对象。遇到险情时,尽量设法脱身寻求帮助,减少与犯罪分子纠缠,以免引发更大的生命财产危险。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出租车安全防范措施,对出租车司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更要加大对出租车案件的打击力度,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